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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09年08月18日 来源:中国版权在线/北京博元联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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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登记意义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三、登记的益处
    1.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
  2.“双软认定”的前提: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企业“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的必要前提。
  3.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都要求必须首先软件著作权登记;
  4.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软件著作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会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
  6.予以重点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我国著作权法规所规定的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一项行政辅助管理措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条和国务院18号文件均有规定,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
四、所需材料
    1.信息采集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说明书与源代码:说明书可提供设计说明书或者使用手册;
    4.源代码:提供前30页,后30页每页保证50行即可(电子版)。
五、登记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
    3.提供手册(电子版)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
    6.公告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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